铁塔

循此苦旅

书摘

《礼物: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 莫斯

/第二章 总体呈献体系的延伸:慷慨、荣誉与货币


一、慷慨的规则(安达曼群岛)

他们的目的首先是道德性的,主旨在于使参与交换的双方产生友好的感情。

(能够自给自足、不以交换物资为目的)

总之,归根结底便是混融(Mélange)。人们将灵魂融于事物,亦将事物融于灵魂。人们的生活彼此相融,在此其间本来已经被混同人和物又走出各自的圈子再相互混融:这就是契约与交换。


二、礼物交换的原则、理由与强度(美拉尼西亚)

特罗布里恩

马林诺夫斯基并没有给出“kula”这个词的译义,但很可能该词想说的就是“循环”(cercle);的确,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所有这些部落,所有这些沿海远航、珍宝奇物、日用杂品、食物宴庆、有关仪式或性的各种服务、男人女人等等,才被纳入到一个循环之中,并且围绕着这个循环在时间和空间上规则地运动。

原则上,这种财富的记号的流通是持续不断、理所当然的。人们不应该把它们保存得太久、行事迟缓或是冥顽而不愿意脱手;也不能把它们交给特定的合作者之外的人,不能不遵循特定的方向,即“手镯的方向”或“项链的方向”。……或许可以说,这种所有权含有我们的各种权利原则的特性,尽管我们这些现代人与之天悬地隔。它既是所有权也是所有物,既是抵押品也是租借物,既是出售物也是购得物,同时还是寄存物、托管物和受托须转交给第三者的物品:因为给你的条件就是要让别人来使用它,要转交给第三者,即所谓“muri muri”(远方的伙伴)。这就是马林诺夫斯基所发现、观察和描述的经济、法律和道德的复合(complexus),的确十分典型。

就其本质形式来说,库拉只不过是特罗布里恩的庞大的、涵盖了该群岛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部的呈献与回献体系中的最庄严的一环。库拉似乎只是这种生活的高潮,其中又以族际库拉和部落间库拉最为突出。无疑,库拉仅为生存和大远航的目的之一,只有首领,特别是沿海部落而且往往只是某几个沿海部落的首领才能参与。它只是其他各种制度的集中和具体化。

我们觉得,部落间的库拉完全就是某种更为普遍的制度的一个夸张案例,是这种普遍制度中最庄严和最富戏剧性的场景。它使整个部落跨出了原有疆界的狭小范围,甚至超越了它们原有的利益和权力的圈子;但通常而言,在部落内部的库拉中,氏族和村落也是由与之同类的纽带联系起来的。只不过在后者,是地方群体、家庭群体及其首领各自出来进行访问、贸易和通婚。或许它的名字不再叫库拉了。不过,马林诺夫斯基恰恰将其称之为“内地库拉”(kula de l'intérieur)以与“沿海库拉”(kula maritime)相对,并把将交换物提供给首领的人群称之为“库拉共同体”(communautés àkula)。

我们在库拉中所见到的“恳求礼”(sollicitory gifts)“pokata”和“kaributu”,是含义十分广泛的概念,比较对应于我们所说的报酬(sal-aire)。人们亦将其送给神灵。报酬的另一个通用名是“vakapula”或“mapula”:它们是认可、欢迎和必须回报的标志。我们认为,在这方面,马林诺夫斯基有一个重大发现,它彻底澄清了婚姻内部两性之间的经济与司法关系:丈夫给妻子提供的各种服务,都被视作是报酬——礼物,用以回报对妻子出借《古兰经》中所谓的“田地”时所做的服务。

其他美拉尼西亚社会

在那里,交换物的宗教性是十分明显的,货币的宗教性更是突出,它们可以用于支付歌唱、妇女、爱情和劳务;和特罗布里恩一样,它们是一种抵押物。此外,杜恩瓦尔德还分析了曾被深入讨论过的购买婚(le marriage par achat)问题,通过这一事实,既说明了相互赠礼的制度,也指出了“购买婚”这一称谓的不当:事实上,这种婚姻中的馈赠是双向的,女方家庭也要赠礼;如果女方的亲属不能报以足够的回赠,则新娘将被退回。

这种法律——我们将要讨论的日耳曼法亦然——之所以停顿不前,其关键在于他们未能将经济与司法的观念加以抽象和划分。不过他们也不需要这么做。在这些社会中,氏族与家庭既未能相互区分,也未能区分它们的行动;无论是多么具有影响力和多么明智的个体,也不懂得要把自己和其他人对立起来,不懂得要把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行为区分开来。首领把自己和氏族混为一谈,而族人也认为氏族与首领是浑然一体的;所有的个体也都只知道以同一种方式行动。……巴布亚语和美拉尼西亚语这两种语言都只用“一个词来表示买和卖、借出与借入”。“对反的行为都用同一个词来表达。”“严格地说,他们并不懂得我们在使用‘借出’和‘借入’这两个词的时候所讲的那种方向上的意思,不过借出者总会得到作为酬劳的某种东西,等到所借物归还时,酬劳物也会奉还给借入者。”这些人既没有卖的观念,也没有借出的观念,但他们却有着和卖、借功能相同的司法及经济上的操作。

人类之一部分便是如此。他们相当富有和勤勉,创造了可观的剩余;在他们中间,自古以来便存在着大量的交换,但其交换的形式和原因却与我们相去甚远。


三、西北美洲

荣誉与信用

那里的物质生活、道德生活和交换,是以一种无关利害的义务的形式发生、进行的。同时,这种义务又是以神话、想象的形式,或者说是象征和集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表面上,其焦点在于被交换的事物,这些事物从来都没有完全脱离它们的交换者,由它们确立起来的共享和联合是相当牢固的;而事实上,这些被交换的事物的持久影响作为社会生活的象征,则是直接转达了使古式环节社会(sociétésegmentée)中的那些次群体凝聚起来的方式;正是通过这种交换,各个次群体不断地彼此交叠(imbriquer),并感觉到相互间都负有义务

但逢婚姻、仪式和晋升,人们都会毫不吝惜地挥霍掉夏秋两季在世界上最富饶的海岸所辛勤积累起来的一切。

而所有这一切又都在一系列无休无止的“夸富宴”中完成。涉及多方的夸富宴总是会得到另一些涉及多方的夸富宴的回复。一如在美拉尼西亚,这是连续不断地“送与取”(give and take)。

在这些社会中,有两种观念要比在美拉尼西亚的夸富宴中或者波利尼西亚的更为发展、更为分解的制度中明确得多:这便是信用(crédit)、期限(terme)的观念和荣誉(honneur)的观念。

因为要完成任何回献都需要“时间”。所以,在涉及拜访、缔结婚姻或联盟、确立和平、参加规定的游戏或打斗、轮流庆宴、提供仪式性或荣誉性的服务的时候,以及相互“表示敬意”的时候,都必然会逻辑地附有期限的观念。

这一点上,通行的经济和司法史可谓是大错特错了。这种经济和司法史充满了现代的思想,把进化当作是先验的(a priori)观念,并自称所遵循的是必然的逻辑,但说穿了,这仍是在老传统上止步不前。没有什么能比西米昂(Simiand)先生所说的“无意识社会学”(sociologie inconsciente)更危险的了。例如,居克(Cuq)先生还说:“在原始社会中,人们只晓得以物易物的制度;而在更为先进的社会中,所实行的是现金买卖。信用买卖则标志着文明进入了更高的阶段;它最初是以现金买卖与借贷相结合的迂回的方式出现的。”但其实,事情的真正出发点根本不在这里,而恰恰在法学家和经济学家所不感兴趣、搁置一旁的那些权利范畴中。这就是礼物。出发点就在于这种复杂的现象,尤其是在本文尚未探讨的礼物和总体呈献的最古老的形式中。礼物必然会导致信用的观念。经济法的演进并不是从以物易物到买卖、从现金买卖到延期交割的过程。正是在有时间延搁的赠礼与还礼的体系的基础上,才一方面通过简化,使被分开的时间接合起来,从而形成了以物易物,另一方面又形成了延期交割和现金交易的买卖以及借贷。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有哪一种法律(尤其是巴比伦法)已经超越了我们所描述的这一阶段,但却从未包含过在我们周围遗存下来的所有古式社会中都还存在着的这种信用。契约所带来的两个“时刻”(moments du temps)的问题,其实就是这样被以一种简单而又现实的方式解决的;对此达维早就做过研究。

荣誉的观念在这些印第安人的交易中也扮演着同样重要的角色。

首领的个人名誉及其氏族的名誉与花费、高息还礼的确定性,这两者之间的联系的紧密程度是无以复加的,这种联系要求人们把别人加给自己的义务再转化成加给别人的义务。那里的消费与毁坏简直是没有限度的。在某些夸富宴中,人们必须要倾其所有,分文不留。最富有的人也就是挥霍最疯狂的人。基本的原则是对峙与竞争。个体在盟会和氏族中的政治地位以及各种等级都可以通过这种“财产之战”(guerre de propriété)取得,就如同借助战争、运气、遗产、联盟和婚姻取得一样。其实,一切都被当成了“财富之争”(lutte de richesse)。……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连送与还都没用了,而是要毁坏,这是为了显示自己根本没有想让你还礼的意思。……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自己的等级会晋升,连他的家庭也会因此提高社会地位。所以,这是一种不断地耗费和转移大量财富的法律和经济制度。如果我们愿意,可以把这种转移称之为交换,甚或是交易、买卖;但是,这种交易是贵族式的,充满礼节,富于慷慨,但凡有人心怀他念,着眼于一时之利,都会成为备受轻蔑的对象。

其实,对于这些文明来讲,荣誉的观念并不比巫术的观念更为陌生。波利尼西亚的曼纳,本身不仅象征着各种存在的巫术力,同时也象征着它们的荣誉,对该词的最恰当的一种翻译乃是“权威”与“财富”。……人们早在懂得签名确认之前就知道用自己的荣誉和姓名担保了。

因为夸富宴已经远远超出了法学现象的范围,它是我们所提议的“总体的”现象。夸富宴是宗教的、神话的和萨满的,因为参与其中的首领们再现了祖先与诸神,他们是祖先与诸神的化身,他们采用了祖先与诸神的名字、跳祖先与诸神的舞并附有其灵。夸富宴也是经济的,即使用目前欧洲的标准来看,其交易的数额也是惊人庞大的,应该对这些交易的价值、重要性、原因与后果做出估量。此外,夸富宴还是一种社会形态学现象:部落、氏族和家庭乃至部族(nation)在夸富宴上集会,并造成了强烈的紧张与兴奋,互不相识的人却亲如兄弟;在数额巨大的贸易中、在接二连三的竞赛中,人们或互相沟通或彼此对立。至于不计其数的审美现象我们暂且不提。最后,即使从法学的角度来看,除了人们已经探讨过的契约形式,除了所谓契约的人类对象(l'objet humain)以及立约方(氏族、家庭、等级和亲家)的司法地位以外,还应该加上契约的物质对象。在夸富宴上所交换的事物本身也有一种特殊的品性,它既能使之被送出,更能使之得到回报。

三种义务:给予、接受和回报

给予的义务是夸富宴的本质。首领应该给出夸富宴,为了他自己,为了他的儿子、女婿和女儿,同时也是为了他的亡亲。除非他能够证明他为财富之灵所附、所宠,能够证明他被财富所罩同时亦拥有财富,否则他就不能够保持他在部落、村庄甚至家族中的权威,不能保住他在族内或族际各个首领中的排行。而要证明他拥有财富,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财富挥霍掉、分发掉,从而压低别人,把别人置于“他名字的阴影下”。……因为在西北美洲,失去声望也就是失去灵魂:而所丢掉的也确实是“脸面”,那是跳舞的面具,是神灵附身、佩戴纹章以及图腾的权利。所以,这在夸富宴中、在送礼游戏中是名副其实的丢“人”(persona),就像在战争中失利或是在仪式上犯错一样。

有尊严地回报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如果不做出回报,或者没有毁坏相等价值的东西,那将会丢一辈子的“脸”。

如果没有履行回报的义务,惩罚将是做奴隶抵债。

物之力

所有这些宝物便构成了一种代代相传具有法力的遗产;而且,无论是对于这份遗产的赠与人和领受人(récipiendaire),对于把这些法宝赋予氏族的神灵,还是对于从神灵处得到它们的那个氏族的始创英雄,这些宝物始终如一。在任何情况下,在上述所有部落中,全部此类事物都具有精神性的起源,具有精神性的本质。不仅如此,它们还被保存在一个箱子中,通常是那种有纹饰的大箱子,而连这个箱子本身也赋有一种个体性的力量,它能和它的主人说话,它追随着它的主人,保管着主人的灵魂。

此外,所有这些宝物自身还具有一种生产的品性。它们并不单单是一个记号和一种保证,它们还是财富的记号和保证,是等级与富裕的宗教本原和巫术本原。

声望的货币

氏族首领家中每一件主要的铜器都有名字、有其各自的个体性,也有真正的巫术价值和经济价值。这种价值始终取决于它所经历的夸富宴的兴衰成败,甚至取决于它在夸富宴上所受到的程度不同的破坏。

人们是通过这一切获得等级的;因为之所以得到等级,是由于获得了财富;之所以获得财富,是由于拥有神灵;而神灵将附于其身,使之成为能够克服障碍的英雄;英雄又因其萨满式附体、仪式之舞和他管辖下的种种服务而得到偿付。这一切都环环相扣、彼此混同;于是事物都有了人格,而这些人格又成了氏族的某种永久性的事物。首领的名号、护符、铜器和神灵都是一回事,具有相同的本质与功能。……人们之所以要送礼、回礼,是为了相互致以和报以“尊敬”(respects)——正如我们如今所谓的“礼节”(politesses)。但是,在给予别人礼物的同时,也就是把自己给了别人;之所以把自己也给出去,是因为所欠于别人的正是他自己——他本身与他的财物。

初步结论

有一种制度,应该是绝大多数人类在一个极其漫长的转变阶段中所共有的,它至今仍然存在于我们刚才所描述的那些民族中。那么,我们还可以设想,对于那些业已超越了(从氏族到氏族、从家庭到家庭的)“总体呈献”阶段,但尚未形成(纯粹的)个体契约、货币流通的市场、确切意义上的销售,特别是尚未形成使用经过计量与命名的货币来估算价格的观念的社会,这种礼物—交换的原则也应该有效。

评论
热度 ( 3 )

© 铁塔 | Powered by LOFTER